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

稅務問答/檢舉店家逃漏稅 確定後將給獎金

稅務問答/檢舉店家逃漏稅 確定後將給獎金  
蘆洲區張先生問:檢舉店家逃漏稅是否有獎金可領?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:檢舉逃漏稅是有獎金可領的,凡民眾提供被檢舉人名稱、地址和可供偵查的具體逃漏稅資料及線索,經過受理、稽查及審理的過程,在確定違章漏稅屬實,並作成裁罰處分及裁罰處分確定(含行政救濟確定),受處分人繳清罰鍰後,稅捐機關才能依規定,分配罰鍰獎金給具名的檢舉人。檢舉時,應具備:(1)檢舉人姓名及住址。(2)被檢舉者之姓名及地址,如係公司或商號,其名稱、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。(3)所檢舉違章漏稅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。由於檢舉案件數量繁多,對無具體事證之檢舉案件無法一一深入查核,希望檢舉人於掌握逃漏稅事證後再行提出檢舉。
【2013/10/25 經濟日報】  @ http://udn.com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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