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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警局昨晚在苗栗市國華路、為公路口執行取締酒駕勤務,縣長劉政鴻當場接受酒測,了解酒測器性能。 記者胡蓬生/攝影 |
苗栗縣長劉政鴻昨晚視察苗栗警方在苗栗市的酒駕取締勤務路檢點,並向民眾宣導「酒後不開車」、「指定代理駕駛」等觀念,劉政鴻強調酒駕危害自身及他人性命安全,取締標準也已修訂更嚴格,呼籲鄉親千萬不要酒駕。縣警局交通隊指出,為防堵酒駕危害,最近已修法並公布實施,酒後駕車取締標準比以往更嚴格,酒測值0.15以上可處1萬5000元至9萬元罰款,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,0.25 以上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。縣警局從6月13日至19日強力執行取締酒駕,共取締酒駕違規70件,其中54件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.25,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。為讓縣民清楚了解酒後駕車的危害和嚴重性,劉政鴻昨天晚上8點半到苗栗市國華路、為公路的酒駕取締路檢點視察,並向民眾、駕駛人宣導,提醒千萬不要酒駕。「縣長加油,取締酒駕要持之以恆啊!」警方攔下一名駕駛人進行吐氣酒測,劉政鴻在旁觀看,這名駕駛人酒測值為零,他向劉縣長表達支持取締酒駕,讓酒駕危害不再發生;劉政鴻對酒測器使用顯得好奇,要求接受酒測,結果兩次吐氣,酒測值都是零。劉政鴻也慰勉到場支援勤務的義警,並揭開計程車上貼的「酒後不開車、安全有保障」、「酒後搭小黃、安全有保障」等宣傳標語,鼓勵大家養成酒後找指定代理駕駛的習慣,或由餐廳、警方(撥打110)代叫計程車等觀念。縣警局長曾義瓊強調,警方提升取締酒駕勤務的密度與強度,全面針對商業區、娛樂區、夜市、餐飲業、酒店、KTV、PUB及攤販密集地點周邊道路,還有大型車行駛頻繁路段、易酒駕違規肇事路段,加強執法,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發生,呼籲駕駛人切勿酒駕害人害己,一旦釀禍遺憾終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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