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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長傅崐萁(左)向經建會主委管中閔(右)說明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急迫性。 記者范振和/攝影 |
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昨天訪視花蓮港,與縣政府、港務分公司暢談花蓮港區設置自由貿易港區的優勢條件。管中閔指出,自由經濟示範區具有可議空間,花蓮港有機會設置自貿港區,而中央絕對重視東部地區的經濟發展,希望達到區域均衡發展。「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畫,本來就不是很死的東西,不是定下來,就不能加減,可以再調整。」管中閔說,將花蓮與自由經濟示範區連在一塊,是透過自貿港區,他們並非只重視西部,只要中央與地方合力推動花蓮港先結合到自貿港區,不管是自貿港區本身範圍或未來需要其他工業用地,只要縣政府支持,相信也能夠把花蓮建設成一個「東部的自由經濟示範區」。管中閔說,西部產業發展現況無需政府主動介入,未來經建會要特別關注東部地區,希望達到台灣各區域平衡發展。他隨後由傅崐萁、台灣港務公司總經理李泰興、花蓮港務分公司總經理梁善柏陪同,前往花蓮港自由經濟示範區及農業加值預定地考察。針對示範區創新規畫重點中的農業加值部分,花蓮港務分公司表示,已經與農、漁會等單位接洽,農漁會正著手研擬相關因應措施,先規畫的農產加值區,如能符合法令規範,可順利啟用,如果不成,也能設立農特產品出口專區,全力為地方服務。經建會處長詹方冠、專委李奇、組長馮輝昇等人指出,除了農產品加工外銷外,也可藉由與其他產業結合達到加值作用,以花蓮為例,花蓮有深層海水的優勢,如能與有機農業結合,有助於塑造地方品牌獨特性。傅崐萁表示,花蓮坐擁國際空港及海港的優勢,同時在國際健康、農產加值、教育創新等面向都符合中央設置示範區的規畫創新重點。花蓮是台灣未來發展最快的地區,希望相關單位齊心推動花蓮申設自由貿易港區,成為東部自由經濟示範區。
花蓮港盼聯合招商 傅:全力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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毗鄰三個碼頭的這塊閒置綠地,就是花蓮港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預定地。 記者范振和/攝影 |
花蓮港務分公司昨天簡報花蓮港的發展定位、營運概況,並強調已經完成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畫,期盼透過「縣港合作」,共同推動示範區。
花蓮港務分公司業務經理林清富簡報指出,花蓮港發展定位有兩種,即是東部水泥、礦(砂)石及石材儲備港,還兼具觀光遊憩功能的港口。花蓮港於民國93年即已規畫外港區第23、24、25號碼頭後線約15公頃土地為自由貿易港區預定地,當年因東部產業規模與產業外移等因素,原高度期待產業氣候成熟的石材業進駐不成,其它產業也無進駐意願,因而陳報交通部同意,暫緩設置自由貿易港區。
花蓮港在第一階段未申請成為自由貿易港區,不代表就放棄申設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,期盼在第二階段透過縣府努力爭取,花蓮港務分公司已規畫自由經濟示範區10公頃及農業加值5公頃預定地。
縣長傅崐萁表示,10年來地方變化很大,以美崙工業區而言,石材業者想要擴場,還買不到土地,港務公司應主動積極在第一階段即提出申請,而非寄望縣府在第二階段提出來。
台灣港務公司總經理李泰興說,站在港務公司的立場,他們是做生意的,將本求利下,希望在籌設自由經濟示範區前,能與縣政府成立「聯合招商團隊」,有具體數據,再據理力爭。此話一出,傅崐萁回應,全力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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